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规范委托管理。制定第三方机构委托管理办法,对委托重点、委托范围、委托标准、委托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委托方的主体责任,确保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有序实施。
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经费,以项目形式纳入财政项目库,并遵循“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选取委托项目和第三方机构。
三是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配合市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并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促进第三方机构提升执业水平。